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2022年版)(闽建[2022]2号)》规定,工程项目评价周期内历次施工安全考核记分平均分超过项目提交项目评价申请时上一年度全省安全考核记分平均分()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