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对工程合同价款2亿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为项目配备不少于()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每增加2亿元,应当至少增加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