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生产现场作业“十不干”的通知》(国家电网安质〔2018〕21号),生产现场作业“十不干”禁令释义,工作负责人(作业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全程在现场认真监护。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暂时离开作业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告知工作班成员。长时间离开作业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并告知全体作业人员及工作许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