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改造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 提交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改造质量证明资料以及改造监督检验证书(需要监督检验的),申请变更登记,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