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