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的持股比例分别为9%、9%和82…
题型:单选 · 难度:简单 · 题库:《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的持股比例分别为9%、9%和82%。公司未设监事会,乙任监事;丙任执行董事,甲发现丙将公司资产擅自低于市价转让给丙妻,严重损害公司利益。遂书面请求乙对丙提起诉讼。乙碍于情面,未提起诉讼。甲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以自己的名义对丙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公司损失
- B.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要求丙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 C. 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从而退出公司
- D. 以公司监督机构失灵、公司和股东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本页公开展示题干和选项,答案与解析需登录或开通后在刷题页查看。
查看答案 / 开始刷题
微信小程序
扫码进入当前题库
扫码后直接打开「《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无需再次查找和切换。
微信扫码开始刷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