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其投资范围或投资比例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Ⅰ.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Ⅱ.给予警告;Ⅲ.情节特别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Ⅳ.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